方知有

若你喜欢怪人,其实我很美。in Canton.

一直是个喜欢折腾的人,为了想守住一份安静的心情,宁愿花更多的钱每天早起早睡搭顺风车去上班。晚归,下班基本打车回家,最近约都不想赴约。晚上发呆想着今天的工作收获,期待着明天同样的成绩。我本来就是个那么骄傲那么好强那么热爱工作的女孩子。还是偶尔失眠,早起。今年的我颓废过,放弃过,天真过。最好的青春应该是24。经历了以后就索然无味了,甚至觉得可能不会有人喜欢真正的自己。我的思想我的内心,值得用心值得花时间去了解,然后吸引你的我希望是内在品格,忽略外表的因素发自内心的喜欢。希望对方觉得除了有一个有趣的灵魂之外庆幸外表也不难看。

有空也会去约会吧,跟不同人。但不想选择,一旦选择就要开始,就要负责,负不起责任,也怕自己占有欲的一面,怪癖的一面又把现代人所剩不多的喜欢消耗完。喜欢一个人,千万不能跟他开始,首先要有流泪的准备,后面老死不相往来,变得不是自己,他也变得不是他喜欢的样子。一点都不酷呢。毕竟现在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的那种人太少。丑的更容易遇到珍惜她的男孩子。可能没有选择,对方别无他法首先了解了她的灵魂,很喜欢,所以接受了她的丑陋。对比一下有点不甘心,我那么美好,怎么就遇不到真爱?所以吧,不选择,不开始,也没有结束最好。心情好了,随时可以蹦出去跟不同的男孩子谈情不说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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